2006年4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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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友作“诱饵”QQ上“钓鱼”
以“性爱录像”敲诈的男女双双落网
郑光雨 林群力 黄向红

  本报讯  有人竟然主动让自己的女朋友去和别人发生性关系!他为了什么?敲诈!以偷拍下来的录像为交换,要自己在QQ上钓得的“大鱼”——温州某公司经理“出血”5万元。日前,该男子和其女友因涉嫌敲诈勒索,被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  现年37岁的杨某是甘肃人。去年11月左右,他以女性身份在QQ上认识了温州某公司经理。在QQ上聊了一个月左右,杨某觉得对方有“油水”,便约其见面。之后,杨某对女友邵某一番花言巧语,让她冒充自己和“经理”见面并发生性关系,而更关键的是,他要邵某用摄像机将她和“经理”做爱的过程偷拍下来。25岁的邵某在杨某的再三要求下,答应去实施他的计划。
  去年12月底的一天,杨某与“经理”约定见面的时间、地点。当晚10时许,邵某带着摄像机赴约,并与“经理”发生了性关系。但是,事情并没有杨某料想的那样顺利,因为邵某不会操作摄像机,录像没有拍成。
  杨某仍不死心。今年1月份,他又故伎重施,让邵某再约那经理出来发生关系。邵某这次顺利得手。
  今年3月初,杨某将邵某偷拍的录像刻录成光盘。随后,他将光盘送给那个经理,并向其手机发短信——只要肯出5万元,就不会有别人看到这光盘。经过讨价还价,双方最终商定为2.8万元。
  不过,“经理”提出要当面交易。双方约好在市区一茶舍见面。见面后不久,杨某在拿钱时,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。几天之后,其女友邵某也落网。